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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06/11/11 点击 1408 次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气瓶安全管理,遏制因危险化学品气瓶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天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
据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盛装氢气、氧气、液氯、液氨、二氧化硫、硫化氢和溶解乙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气体的生产、充装、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以及涉及危化品气瓶使用、储存的停产、半停产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等。
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安全整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生产、充装、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为加大查处力度,天津市质监局还将对无许可证充装及违规进行“瓶对瓶”倒气的行为,按照非法充装予以处罚;对超期未检或附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气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交有资格的气瓶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对超过标准规定使用年限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必须报废,进行破坏性解体处理;对气瓶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交由气瓶检验单位进行更换。
[来源:来宝网【www.labbas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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