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的家具管理,更好地保证教学、科研、办公等工作的需要,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我校家具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层层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爱护使用。
二、不论何种经费,何种渠道(包括赠送、调拨、调剂等方式)添置的各种家具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三、全校家具实行校、院(系)分级管理。
1. 全校家具归口实验室与设备处管理。负责批量购置计划的审批和集团采购,建立全校家具的总帐。
2. 各院(系、所、部、处)(下同)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家具。负责编制家具的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以系为单位设置家具分类帐,组织本单位内部调剂。
3. 科室、实验室等使用的家具由资产管理员负责,并建立家具明细帐。
4. 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全校集体宿舍的家具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5.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宿舍和全校公用教室家具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6.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各院(系)、房地产处、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向实验室与设备处报送家具报表,由实验室与设备处汇总。
四、家具的使用管理:
1. 各单位新添置的家具均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及时建帐。
2. 各使用单位按房间建立家具管理责任制,管好、用好家具。
3. 各单位每年要进行一次家具的清点,核对帐物。
五、家具的调剂使用
各单位多余或更换出来的家具,首先在本院(系)内调剂。院(系)不再使用的家具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通过上网等方式组织校内和对外调剂。
六、 家具的报废及处理。
1. 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使用,需要报废的家具,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院(系)负责人审核,使用单位和院(系)分别销帐。
2. 报废家具情况,在各院(系)向实验室与设备处家具报表中反映。
3. 报废家具的处理由实验室与设备处统一归口。
七、 奖励、赔偿及处罚。
1. 家具管理使用好的单位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2. 任意拆改或损坏家具的要给予罚款。丢失家具要按质论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9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