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20万元(进口设备2.5万美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事先向资产管理处申报,填写“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请表”,由资产管理处定期组织校内专家组或会同相关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单价大于40万元(进口5万美元)的仪器设备还需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资产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报主管校长审批。
2、批量物资或设备(例如:微机),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复旦大学关于仪器设备、家具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组织集中采购或招标。
3、办理进口或免税物资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免税进口物资(无论是贸易或非贸易——赠送),必须用于教学、科研,不得移作他用,不得任意转让。
4、要认真做好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做好验收报告、履历表等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以便完善大型仪器的考核指标。
5、随着计算机等设备的普及使用,由于工作需要,教师若需将微机拿回家使用,必须经系主管物资或实验室的副系主任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必须有借条)。
6、要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固定资产报帐手续:先编号入财产帐,凭固定资产增加单办理报销手续。资产管理处将定期将固定资产和校统管低值物资清单给各院系、实验室。希望各实验室和各单位物资管理人员及时配合,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