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可持续发展,对平台项目采用成本分摊控制办法,促进平台项目经费高效运行,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激励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了用好“985工程”二期建设资金,促进资金高效运行,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激励管理机制,引导设备运行成本管理机制与理念形成。
第二条 创新平台项目运行成本的基本构成:人力资源、能源动力(水、电、煤气)、场地占用、仪器使用与折旧、维护与更新、信息、管理及学术交流等各项支出。
第三条 创新平台项目运行收入的基本构成:学校的项目预算拨款,仪器设备对外服务收费,平台项目横向课题收入,以及由课题研究所获得的各种补偿等。
第四条 平台项目的运行成本计算,由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测算办法。人力资源成本,由人事处测算;能源动力(水、电、煤气)、场地占用、仪器使用与折旧、维护与更新成本,能使用表具数字化测量的,安装相应表具,设备占用场地及折旧维护等发生的费用,由资产管理处制定相关测算办法;信息成本,由信息办制定相关测算办法;管理与学术交流支出,由科研处制定相关测算办法。
第五条 各部门制定的成本测算办法,在学校认可后执行。
第六条 按年度测算的平台项目支出数据,交校有关部门决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