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害预防与控制
1.化学性危害控制
(1)维持实验室化学物品于最低储存量(请参考附表),使用量亦尽量降低。
(2)隔绝可燃、爆炸性物质暴露于阳光、烘箱、燃烧器等发热体。
(3)尽可能将可燃性液体冷藏,降低其挥发量,同时应避免任何闪火(spark)
(4)汲取或灌注可燃性液体于金属桶时,必须接地或避免静电产生。
(5)避免将溶剂存放于地板、实验桌等开放空间,储存时应有良好通风。
(6)盛装液体之大型容器存放位置应尽可能低(至少不高于眼球水平视线),桶底可使用拖盘以盛装意外泄漏之液体。
(7)明确标示验收及开封日期,对未开封之过氧化或爆炸性物质一年未使用宜丢弃;开封后半年未使用完毕也应弃置。
(8)不兼容物质应分开储存,如可燃性物质应与硝酸、铬酸、高锰酸盐、有机氧化物等氧化剂确实隔离。
(9)尽可能以低危害物取代高危害物,例如标本固定时以不含二甲苯之溶剂取代二甲苯、荧光照射剂以水溶性取代有机性物质等。
(10)处理抗癌药物时应于生物操作箱(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 中,穿戴不易穿透或破裂之手套,并应勤于洗手;对于废液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如属具细胞毒性之药物则需要以高温焚化(美国部份州政府规定至少需华氏2000℃)。
(11)抗癌药物、针头及管线应确实标示,注射管路应作好转接(Luer-Lok)以避免错接;各种遭污染之器具更应加强清洗(如用70%之酒精)。
2.生物性危害控制
- 尽可能于生物操作箱中操作实验,各式仪器应至少放置于离箱门十公分处,具生物活性(viable)物质更应放置于深处。
(2)操作箱应定期消毒,对从操作箱移出之器具应于取出前进行消毒工作。
(3)使用操作箱前应先让风扇运转二至三分钟,以去除存再空气中的污染物;实验后则应继续开动风扇二至三分钟。
- 操作箱内外之扰流会影响操作箱之功能,应考虑箱外人员走动及箱内扰 流(例如火焰)。
- 对于新进之动物应实施检查,以避免其挟带病源(如Q-fever)进入。
- 执行有微生物实验时,即使戴有手套,二个案间仍应洗手,脱除手套后亦应洗手。
- 洗手时除应使用肥皂及清洗外,为杀灭手上暂时性及固有性细菌,应使用除污剂(如hibiscrub、betadine或hibisol)来洗手。
(6)实验室员工于新进时及在职期间应实施健康检查,以随时掌握感染之发生,并调离不适之工作。
3.器械性危害控制
(1)气体钢瓶无论空满,应以铁链、支架固定稳当;平时不用时或搬运时取下调压表,拴上瓶盖,同样须固定于存放地点或推车。
- 确定适用之调压表,勿用转接头或Teflon带作为调压表与钢瓶之连接材 料。
- 勿将钢瓶气体完全泄空,应保留一定之气体压力;存放地点温度不宜过 高。
(4)氧气钢瓶高压端不宜以油性物质润滑。
(5)处理玻璃棒、试管及汲取管(pipette)时,尖锐端可用火烤钝;选择大小适中的器材,若需要润滑可使用水或甘油。
(6)玻璃器材若有任何裂缝或破损应摒弃不用,因其无法承受正常压力或温度。
- 丢弃之破裂玻璃应避免以手直接捡取,若属污染者则应先消毒后再行丢 弃。
- 使用离心机时,应确保离心机维持水平及平衡、确保连锁停止装置正常 及接地完全。
- 离心机用之试管尽可能使用不易破裂材质,对于内含致病源或毒性化学物者,应采用附瓶盖之专用试管,以避免气溶胶之飞散。
4.放射性危害控制
(1)处理放射性物质时,个人应使用适当防护衣具,并配戴侦测器(如胶片佩章及TLD-docimeter);离开实验室后应脱掉防护手套及衣具,以防止污染的传播。
(2)操作放射过程应确保室内空气排气良好,若有产生放射蒸气、气体、气溶胶情况时,应加装专用气罩。
(3) 在任何可能遭致污染地区,应严禁抽烟、饮食,甚至存放食物。
(4) 所有使用放射物质之操作过程,应在铺有可弃式吸收材之托盘或实验桌上。
- 例行的仪器设备擦拭试验(wipe test)可能变成一种污染的来源,这些试验应在每一次的实验之后,并加以除污。
(6)实验报告、日志及纪录应确实填写及存盘。
(7)实验室平时应上锁。
四、保护用具
1.个人防护用具
(1)防护衣
实验室中穿着实验衣是最基本的需求,以避免遭受泼溅及污染。然而在离开实验室之后应脱下实验衣,防止污染被带到其它安全区域。倘若经费许可,可采用丢弃式,否则应确保洗衣工场之消毒功能,以免污染遭扩散。
(2)手套
手套的使用对于隔绝危害物有相当之效果,然而选择不良之手套却可能无法发挥此一功效。市面上贩卖之手套并非适用于处理各种实验,使用前应确认其标示说明。由于各式手套对不同化学物之耐受性及渗透性不一,选择时宜进行渗透试验以确保正确使用。同样的,实验后宜脱掉手套并妥善处理,否则将污染门把电梯按钮、电话等公共用品。
(3)安全眼镜
实验室中处理化学物、生物危害物及放射性同位素时,对眼睛的保护是有其需要的,一方面可以防止液体飞溅,一方面防止熏烟;对于操作各种能量之有害光线时,则须使用特殊眼罩来保护眼睛。
(3)呼吸防护具
市售呼吸防护具大致分为防尘口罩、滤毒罐式(canister)防护具及供气式防护具等种类,必须视处理的危害物及当时作业环境来加以选用,单独使用医用口罩是无法防止所有化学性及生物性呼吸道危害物的;例如常见解剖、标本室中戴医用口罩便无法阻绝甲醛的吸入。对滤毒罐的选用则应该参考其适用说明,倘若在高危害浓度或缺氧情况下则应选用供气式防护具。
呼吸防护具不用时应存放于清洁卫生之环境下,定期进行检查及保养工作,以确保足够的数量及适用的状态。
2.紧急冲洗装置
实验室经常会接触腐蚀性、毒性、刺激性等化学物,身体接触到这些危害物时若处置不当,往往酿成伤害。紧急冲洗装置即成为第一线处理(first aid)之必备装置之一。目前依冲洗范围分眼(脸)专用及全身冲淋用,二者皆应考虑其冲洗效果及位置选择;一般建议前者每分钟出水量应至少 1.5公升(冲眼用)及11.4公升(冲脸用),且至少可出水15分钟,放置点则应选择于人员 10秒钟内可到达或每 100平方英呎工作面积配置一部。至于全身冲淋用者因冲洗范围包含全身,所以每分钟出水量应达 113.6公升以上,配置点则与前者考虑因素相同。
有时为考虑移动方便性,可采用附一储水桶之可搬动式之充眼器,然而使用此种冲眼器若不经常保养及换水,则存在容易滋生霉菌及细菌之问题。另外,现行实验室亦可就地取材,于水槽边准备一条可挠式水管,亦可充当简单之冲洗装置,唯其出水量亦应保持在每分钟11.4公升;虽然如此,此种装置仍存在无法冲洗大面积、仅能冲单眼及时效较差等缺点。总之,冲洗装置应定期测试其功能,并教导人员正确的使用方法,在人员对该类设备有充份信心下,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效能。
五、外泄应变措施
意外事故的外泄事件处理必须把握最短的时间及正确的措施,才能减少其灾害。当然,不同物质外泄之处理原则不尽相同,因而如何规划不同类别之应变计划并加以训练便显得格外重要。此外,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内容包含各种化学物质之信息,平时加强研读、事故发生时随手可得,亦可消除不当应变之危害。以下有几个拟定应变计划时需把握的原则:
1.对实验室内各种化学、物理及毒性物质特性加以分类
2.估计可能泄漏量
3.判断可能泄漏位置
4.个人防护具需求
5.各种中和剂、消毒剂、吸收剂种类及数量之需求
6.通报程序及人员组织
对于因应外泄之最初处理原则如下:
1.若外泄量少且无显著危险,则应立即清除
2.如果对于外泄物质种类、成份及潜在危险(如爆炸性、毒性)未知,则所有人应被警告,并通知离开该区。
3.清除及处理工作仅能由受过相当训练的人员在穿戴适当防护装备下,使用特殊器具进行清除。
4.若在现有人员及设备无法完全处理下,应将该区划定警戒,以确保人员安全,然后寻求外来支持。
六、结论与建议
实验室存在各项潜伏危害,若未加控制则足以酿成灾害;除了事前预防之外,事故发生后的应变能力皆足以影响整个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以下几点考虑在规划阶段可以作为参考:
1.遴选适当人选参加专业训练,并担任安全管理工作
2.巡视实验室环境以发现潜在危害,并拟定各项应变计划
3.新就任及现任人员之安全教育
4.现有各式设备功能之检查与保养
5.定期测定与监控可能污染之环境
6.设计或变更现有实验室时,重新考虑对消防、通风、物料储存、供水及人体工学方面可能带来之影响。
附表 实验室中该类易燃及可燃性液体在不同容器下之最大储存量(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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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燃 性 液 体 |
可 燃 性 液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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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器 种 类 |
第1A类 第1B类 第1C类 |
第2类 第3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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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 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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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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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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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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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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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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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或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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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
|
20
|
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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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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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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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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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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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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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消防协会(NFPA,Code 30)
第1A类:闪火点在22.8℃以下,沸点在37.8℃以下
第1B类:闪火点在22.8℃以下,沸点在37.8℃以上(含)
第1C类:闪火点在22.8℃以上(含),沸点在37.8℃以下
第2类:闪火点在37.8℃以上(含),沸点在60℃以下
第3类:闪火点在60℃以上(含)93.4℃以下
参考书目:
1.William Charney,Jeseph Schirmer;Essentials of Modern Hospital
Safety,p83-95,p155-183,p201-222,1991
2.感染管制手册,台北荣民总医院一传染管制委员会,八十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