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内容,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天津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档案是指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图形、音像等不同的材料。
- 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要求,除学校档案室直接立卷管理的项目外,资产设备管理处、各实验室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档案。
- 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类
- 教育部等各部委、天津市教委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 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
- 实验室建制审批文件;
- 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 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 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表等。
- 上报给上级部门的实验室工作各种数据报表
- 学校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数据报表;
- 学校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报表;
- 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情况数据报表;
- 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数据报表;
- 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报表。
- 实验室管理类
- 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论证、验收的资料;实验室工作评估资料、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实验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验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
- 仪器设备运行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招投标文件、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及其履历本、降等降级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
- 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的成果资料;
- 科研任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 社会服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承担各类培训班、短训班的实验教学任务和实习任务记录;
- 实验室业务学习、实验教学方法研究等活动记录。
- 实验教学管理类
- 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 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实验课表;
- 实验开设记录、学生实验报告(每个班每个实验5份)、学生实验签到及成绩表、学生实验成绩册;
- 实验项目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
- 实验项目卡片;
- 实验教学管理卡。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 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
- 文件归档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归档时间、分类编目及使用年限,按照学校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 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制定时间:200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