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对实验中接触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和实验过程中有高能释放的实验室一定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不了解安全措施者不得擅自操作。
二、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三、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的法规和规定。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险情隐患。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 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水、电、气等系统是否运转正常,确保实验正常进行。
- 根据本室的任务,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人,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设施和器材。
- 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安全规定、注意事项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
-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就餐及做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卫生。
- 严禁在实验室内存私人物品,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置和转借他人。
- 每个实验室要有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 放假前要彻底断水、断电、断气,以免无人在场时发生事故。要认真检查门、窗,如有损坏要及时找有关部门维修。要封闭门、窗,防止发生被盗事故。
- 认真登记天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岗位日查、部门周查记录,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 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对隐瞒不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时间:1993年5月
上次修订时间:200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