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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设备实验室处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07/8/8 点击 2449 次
为了使我处各项工作更符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清晰地界定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以及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方便教职员工了解我处的办事程序,加强监督,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拟定我处主要工作的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布:
一、实验室建设计划
★
制订: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
→
处作出布置
→
学院制订分计划
→
报送处办公室
→
处组织研讨、修改、汇总
→
定稿后上报学校审定。
★
执行:根据学校批准的实验室建设计划(目前为
“
十
·
五
”
计划)
→
处进行分解细化为年度工作任务
→
处、学院具体落实、实施
→
处与学院定期检查汇总上报。
二、实验室建立与撤消、实验室主任审批与任命
★
学院书面申报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受理
→
科与处商定初审意见
→
汇总后提交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批,认定后下文公布。
三、实验教学管理
★
学院在每学期
17
~
20
周之内送交含有实验教学任务的课程开课通知单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受理并录入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
经分检后分实验室打印《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在每学期开学
4
周内送达各实验室
→
(系)教研室和实验室作出具体的实验日程安排并报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
每学期结束前各实验室上报《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表》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核对、统计、汇总工作。
★
新生军训结束后
1
个月内完成实验教学信息员的聘任和布置工作任务
→
各学期结束前各年级信息员向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报送《实验教学信息统计表》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结合实验室报送的统计数据,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核对、统计、汇总工作,确定最终实验教学开出率
→
数据反馈各学院分管院长
→
开学
1
个月内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完成录入工作。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根据《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和最终确定的实验教学开出合理数据综合统计并形成每学年的《实验教学开出情况统计表》
→
作为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教供三表的基础数据。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根据实验室与实验教学信息员填报的数据,以及科内成员到实验室听课记录,从量和质上综合分析实验教学开展的实际状况
→
向处领导、学院和实验室反馈
→
促进实验教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
年终作为对实验室考核的依据。
四、仪器设备购置
1
、仪器设备申购计划
★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学科与实验室建设经费额度,申报建设项目、内容及目标
→
处办公室受理、汇总、归类
→
分送分管校长、教务处、学科学位建设处等
→
在分管校长主持下,相应职能部门审定建设项目及内容
→
反馈学院。
★
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仪器设备购置的技术论证,设备实验室处派人参加
→
由设备实验室处分管处长和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设备科与相应学院具体协商确定各项目的仪器设备购置清单
→
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下达设备科,由设备实验室处分管处长和设备科负责完成后续工作。
2
、仪器设备购置、验收与付款
★
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应进行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分类以书面形式填报数量、规格、型号、配置等技术指标
→
设备科接收并整理
→
转招标工作小组
→
设备科根据招标结果履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
→
付款按招标合同约定进行。
★
对于不实行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设备实验室处牵头会同各学院进行市场调研、厂商选择、商务及售后服务条件谈判
→
各建设项目责任人填报《仪器设备申购单》
→
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签字确认
→
送交处办公室或分管处长
→
经审定并登记后,第一联交分管处长,第二联交设备科,第三联交建设项目责任人
→
设备实验室处处长履行学校法人代理人职责与厂商签署供货合同或协议,设备科长在合同或协议文本上加盖
“
合肥工业大学订货合同章
”
,合同或协议方能生效
→
设备科将合同或协议连同技术论证、商务谈判的所有文件资料各自形成档案,年底统一交处办归档
→
设备科按合同或协议执行,并按时向处领导和学院领导报送仪器设备购置执行清单。
★
设备科会同使用单位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进口仪器设备的提运、商检等工作,使用单位要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设备科提交书面验收合格报告。
★
不实行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在签定购货合同或协议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
供货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内将所购仪器设备送至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并向设备科提供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
60%→
剩余的
10
~
20%
购置款在验收合格后
3
~
6
个月内支付供货方。在此期间,购置的仪器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
→
使用单位及时向设备科反映
→
设备科通知供货方尽快解决并考虑是否延期付款或退货。
★
特殊情况时,由学院与设备实验室处具体商定付款方式。
五、实验代价券发放、更换与使用
★
代价券发放: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每学期开学前拟定本学期代价券发放计划表
→
报分管处长审批
→
开学第
1
周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下发领券通知
→
实验室主任或委托人签字领券
→
开学
4
周内完成发券工作。
★
代价券更换:寒假开学第
1
周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下发换券通知
→
实验室主任或委托人统一签字换券
→3
月
31
日为换券截止期,过期一律停止更换
→4
月份由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负责销毁上年度代价券。
★
实验材料的计划申报与领用
实验室每学期开学
1
~
2
周内申报本学期实验用各种材料计划
→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受理,并依据《教学实验卡》核定、汇总
→
交后勤服务集团科教服务中心
→
实验材料在后勤服务集团科教服务中心领用:
⑴
材料、易耗品的的领用:实验室详细填写领料单
→
实验室保管员盖章
[来源:来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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