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以下称《标准》)从编制工作启动至《标准》颁布历时近四年 2001年初建设部城建司根据建设部《1998年工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建标(1998)58号文]的要求,结合城市供水水质发展的需要,将编制《标准》课题下达给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以下称“水协”)“水协”将该课题委托其科技委员会承担。“水协”科技委组织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和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为《标准》参编单位。2001年4月,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确定了《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组织机构。编制工作由中国水协刘志琪秘书长领导、宁瑞珠助理会长组织,宋仁元主任任编制组组长,沈大年、陆坤明副主任任副组长。《标准》编制和起草共69人。 参编单位,通过搜集资料,查阅和翻译国外文献,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水质发展的基础上编制组于2002年3月份完成了《标准》第一稿,并约请国内34位专家函审,收回68条意见:2002年6月完成征求意见稿,提请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会城市供水企业及行业内外专家广泛征求意见,收回60多条意见,2003年3月编制组完成《标准》审查稿:2003年7月底,“水协”于上海召开了《标准》专家预评审会;2003年12月完成“标准”报审稿,上报中国水协。 2004年7月,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持召开了《标准》专家审查会; 2004年12月编制组完成《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报批搞),由“水协”上报建设部。 2005年2月,建设部批准《标准》。2005年2月5日建设部公告(第311号)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 1《标准》读解 1.1《标准》编号的意义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是建设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标准》的编号为CJ/T206-2005 CJ 为建设部行业标准代号 T 为推荐性标准 206 为标准发布顺序号 2005 为标准发布的年号 1.2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城市,按我国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我国现有城市660个,镇20000多个。 城市供水包括公共集中式供水,主要是城镇供水企业;城镇企事业等单位自建的供水设施,主要向本单位供应的用水。 《标准》仅适用于城市供水供给的生活饮用水 《标准》适用于供水企业或单位自建的净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水、二次加压后的水和用户龙头水。 1.3 《标准》对城市供水水质的要求 1.3.1 水中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 微生物是肉眼看不见的微小生物的总称。水中的微生物主要有细菌、病毒和原生动物。饮用水受到微生物污染,可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爆发和流行。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和最新的第三版,特别强调,根据不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控制饮用水中微生物是极端重要的,绝对不能让步。
美国从1976年-1994年由饮用水引发的流行疾病统计 表(1)
致病原因 |
爆发次数 |
爆发比例(%) |
致病人数(人) |
致病比例(%) |
细菌 |
48 |
11.6 |
15715 |
3.0 |
病毒 |
25 |
5.9 |
12169 |
2.3 |
原生动物 |
101 |
24.5 |
435776 |
82.4 |
化学物质 |
33 |
8.0 |
3886 |
0.8 |
不明原因 |
207 |
50.0 |
61169 |
11.5 |
共计 |
414 |
100 |
528737 |
100 | 1.3.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我国水污染普遍和严重,水中污染物不可避免的将随着饮用水进入人体。通过对39个城市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的现状调查资料,结合《标准》引用的地表水GB3838-2002和地下水GB/T14848-93中的有害物质,筛选出在水源和饮用水中常检测到的有害物质共72项,列入了《标准》检验项目的毒理学指标中。 水源水质受地域和地质条件可能使水中含低量的放射性物质,以总α、总β列入《标准》。 1.3.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饮用水的感官性状无异臭异味,用户可以接受是目前各国水质标准的要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用户对臭味的警觉和敏感性增加,对饮用水中异臭异味的抱怨增多。目前检验饮用水臭味的量化方法,除臭除味技术和致臭味的诊断难点较多,在确保水质安全的前提下关注和改善水的感官性状也是很需要的。 《标准》提出的供水水质要求,是符合WHO《生活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和第三版的基本精神,对饮用水保障公众健康是必需的。 1.4《标准》水质检验项目的性质和分类 《标准》水质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表1和非常规检验项目表2两部份。常规检验项目为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为61项。《标准》总计检验项目为103项。(以单项计,不包括总量) 《标准》表1和表2项目按指标分类及其水质性质项目数见表2
《标准》103项的性质和分类统计 表(2)
注:A常规检验;B非常规检验 1.5 《标准》常规检验项目特点和检验要求 《标准》常规检验项目与图标GB5749-85相比,检验项目适当增加,部份项目限值提高,删除了“六六六”一项,将“银”和“苯并(α)芘”列入了非常规检验项目;另增加了10项:(耐热大肠菌群、铝、耗氧量、丙烯酰胺、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溴酸盐、甲醛、敌敌畏和林丹) 《标准》常规检验调整限值的项目 表(3)
项目 |
《标准》 |
国标GB5749-85 |
细菌总数 |
≤80CFU/ml |
100个/mL |
浑浊度 |
1NTU (特殊情况3NTU) |
≤3度,特殊情况≤5度 |
镉 |
0.003mg/L |
0.01mg/L |
铅 |
0.01mg/L |
0.05mg/L |
砷 |
0.01mg/L |
0.05mg/L | 《标准》常规检验项目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相比,在《规范》常规检验34项基础上,增加了8项。(敌敌畏、林丹、滴滴涕、丙烯酰胺、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溴酸盐和甲醛) 在细菌总数、浑浊度、镉、砷等限值《标准》比《规范》更为严格。 《标准》常规检验检测项目和检验频率比《规范》要求高。 《标准》规定了水质检验项目的合格率,常规检验42项综合合格率为95%。《规范》没有合格率规定。 1.6 《标准》非常规检验项目特点和检验要求 非常规检验项目共61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3项;感官性和一般化学指标4项;毒理指标为5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物7项;有机物30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8项;农药9项。 非常规检验项目绝大多数是水中的污染物。微生物的原生物“两虫”是国外近来十分重视的。国外饮用水中因“两虫”引爆的水质事件早有报道《标准》列入“两虫“是确保饮用水安全性需要。 有害物质中,选入毒性强,对水质影响大,饮用水中能检测到的各类物质,在《水质目标一类水司88项》的基础上新增加了: 无机物 钼、铊 有机物 氯代烷烃 1,1,1-三氯乙烷 氯代乙烯 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芳香烃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 氯化苯 一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总〉 其他 微囊藻毒素-LR 农药 秀去津(阿特拉津)、2,44-滴 消毒剂副产物 氯酚(总〉 对非常规检验项目的检测,《标准》表3和表4均有规定和要求。在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每月作42项常规项目检验时,对非常规检验项目61项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也应同时检测。 非常规检验的61项,以地表水为水源,每半年检测一次;以地下水为水源,每一年检测一次。 非常规检验项目,其检验合格率单独统计,合格率要求95%。 1.7 《标准》的核心是饮用水的安全性 1.7.1 《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饮用水标准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WHO第三版《饮用水水质准则》中明确指出:“饮用水水质标准是保障公众的需要,合格的饮用水是人权的需要”。 1.7.2 《标准》中列入的污染物,反映了我国当前水源水质受污染的实际。 《标准》对水源水质的要求,引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GB3838-2002有基本24项,补充项目5项和特定项目80项,共计109项。其中,特定项目80项,包括无机物、有机物和农药,均是有害物质。特定项目的设定是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的要求,其中对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水生生物栖息等水质要求很高。《标准》在区别和分析GB3838-2002之后,将特定项目80项中选取44项列入了《标准》,并依据饮用水水质的要求,确定了限值。例如GB3838-2002铝标准值为0.07mg/L,《标准》铝限值为0.2mg/L。 我国水源污染普遍而严重,供水水源符合II类水质要求的很少,多数是Ⅱ-Ⅲ类之间或Ⅲ类水,少数地区限于水源条件,取用Ⅳ类水。《标准》5.3明确要求,当水源水质不符合要求时,不宜作为供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水源水质超标项目经水厂处理后,应达到《标准》的要求。 GB/T14848-93III类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其中个别项目要求较高,例如氨氮≤0.2mg/L、高锰酸盐指数≤3.0。在选用地下水为水源时,该两项可参照GB3838-2002II类,氨氮0.5mg/L、高锰酸盐指数4mg/L。 1.7.3 《标准》水质检验项目限值的确定要有依据,并吸取我国的实践经验。 从总体上看,我国在水质科学和水质与健康关系的基础研究还很薄弱,有关研究资料及实践积累也很不足。《88项水质目标》、卫生部《规范》和《标准》主要还是参考的国外资料。 WHO 《生活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三版)推荐的基准值(有的书上称指标值)是从保护人群健康出发而制定的。它是根据现有研究资料作出的科学评定和判断,可作为各国制定卫生标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标准》主要参考WHO的有关资料,作为水质检验项目确定限值的依据。 WHO确定饮用水质量基准值的几个基本观点和方法。 化学物质 有阈物质确定限值有害物质的毒性作用存在剂量-反应关系,通过动物试验成果,提出阈值数,在设定的不确定性系数计算出每日耐受摄入量(TDI),每日饮用水摄入量按2L计,考虑从饮用水中摄入量的比例,计算出该物质的限量。 无阈物质包括,非致癌物和无遗传毒性的致癌物。 无阈物质确定限值当化学物质无论多少剂量均可启动致癌过程。遗传毒性的致癌物属于无阈物质。WHO应用国际肿瘤研究所(IARC)的分组。对化学物质的致癌作用进行分类。采用线性多阶数学模型提出低剂量暴露时的估计危险度。估计危害度是根据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饮用2升水,寿命70年而推算的。终生超额致癌危险度目前设定为1O-5。这就意味着,在饮用某化学物质含量为限值水平的饮用水达70年的人群中,其超额危险度为每10万人中增加1例癌症。 WHO 《饮用水水质准则》认为饮用水中不应存在病原性原虫、蠕虫和其它寄生虫。 1.7.4 《标准》在权衡有害物质的健康效应和感官性状时,以健康效应为主确定限值。 水中有害物质健康效应的限值和其味、气的阈值多数是不同的,在权衡健康效应、检测方法和水处理合理可行等因素之后,以健康效应为主,兼顾其他。
《标准》以健康效应确定限值的项目 表(4)
项目 |
味和气阈值 |
健康效应限值 |
氨氮 |
1.5mg/L |
0.5mg/L |
二甲苯 |
2-1800μg/L |
0.5mg/L |
苯乙烯 |
4-2600μg/L |
20μg/L |
一氯苯 |
10-120μg/L |
300μg/L |
1,2-二氯苯 |
1-10μg/L |
1.0mg/L |
1,4-二氯苯 |
0.3-30μg/L |
75μg/L |
三氯苯(总) |
5-50μg/L |
20μg/L |
乐果 |
80μg/L |
20μg/L |
甲基对硫磷 |
20μg/L |
10μg/L | 注: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昧、气阙值低于或高于表内数值,也可能用户有抱怨。 氯代苯健康效应限值均大于阈值,基本有阈物计算和参考国外数值确定的。 1.7.5 《标准》规定了水质检验项目的检验频率和合格率。 水源水每日检验9项,包括了氨氮,CODmn和耐热大肠菌群;每月按GB3838-2002基本和补充项目共29项必须检验,能及时掌握水源水质; 出厂水每日检验9项,包括浑浊度、余氯、耐热大肠菌群和CODmm每月检验常规检验42项目项表1和非常规项目中可能有的有害物x项;每半年(地表水源)或每一年(地下水源)检验非常规项目的61项表2。 管网水每两月检验7项,包括浑浊度、余氯、总大肠菌群和CODmn。管网水中的管网末梢监测点每月一次检验常规项目42和非常规项目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x项。 《标准》对出厂水、管网水、常规检验42项、非常规检验62项合格率的要求均为95%,符合WHO《饮用水水质准则》对水质合格率的规定。 2 《标准》新增加项目和调整限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浑浊度 浑浊度是水中不同大小、比重、形状的悬浮物、胶体物质和微生物等杂质对光产生效应的表达语。浑浊度与水中的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水的感官性密切相关。实践表明,提高浑浊度标准,降低浑浊度限值,将能全面提高水质。当前常规处理是降低浑浊度最有效的方法。《标准》将浑浊度限值定为lNTU,特殊情况≤3NTU。限值1NTU是指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浑浊度。浑浊度在输配水过程中,将会有一定的升高,根据调查资料,浑浊度从出厂水到用户处,将升高0.3NTU左右,管网陈旧和管理措施薄弱的地区,浑浊度升高更多。美国将出厂水浑浊度控制在≤0.3NTU,日本提出控制在0.lNTU,也是控制水中两虫的有效方法,所以在生产运行中,有条件的供水企业尽可能降低出厂水浊度。我国已有很多水厂,出厂水浑浊度在0.5NTU、0.3NTU和0.1NTU以下。 但是我国水源水质类型多,由于水源条件限制,通过常规纯理,出厂水浑浊度难以稳定的控制在0.5NTU、l NTU以下,例如低温低浊水,混凝沉淀效果较差,降低浑浊度难度大,允许在短时间内浑浊度控制在≤3NTU。 2.2 微生物类 耐热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是指在44-45。时仍能生长和发酵乳糖的大肠菌群。WHO 《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将埃希氏大肠杆菌(Ecoil)作为饮用水细菌污染的首选指示菌,耐热大肠菌群作为备用。因耐热大肠菌检验方法比埃希氏大肠杆菌简单。在热带地区的富营养化水体中,当受非人群粪便污染时,往往也能检测到耐热大肠菌群,野生动物和鸟类可能含有人群的病原体。 耐热大肠菌群比总大肠菌群能更确切地反映饮用水受人和动物粪便的近期污染及污染的程度,也较为实用和可行,因此越来越受到重视。 耐热大肠菌群一般不会在饮用水输配系统中再繁殖。 北美一些国家和我国称谓粪大肠菌群;而欧洲使用耐热大肠菌群。由于耐热大肠菌群由多种菌属组成,具有粪源特异性的只是个别菌属,称“粪大肠菌群”是欠科学的。 蓝氏贾第鞭毛虫 隐孢子虫(以下称“两虫”) 贾第虫是寄生于人类和动物肠道的原生动物。人感染其包囊后发病症状为腹泻、腹痛、呕吐、疲劳和体重减轻等。隐孢子虫是一种细胞内原性寄生虫,人感染其卵囊引起隐孢子虫病,导致急性肠道炎,其症状为腹泻、呕吐、低烧和食欲不振等。免疫力低下,爱滋病者更易感染。 “两虫”属水媒性寄生原生动物中最容易通过饮用水传播给人、动物和禽畜。“两虫”其包囊和卵囊在人和动物粪便中数量大,在外界环境中抵抗力强,感染途径和方式简单,流行分布广泛。 1993年4月美国密尔沃基地区爆发涉及40万人的隐孢子虫病; 1996年6月日本琦玉县发生隐虫污染自来水,8800人受感染; 1997年2月英国SUREBAE供水中发现隐孢子虫,300多人被感染; 1998年7月澳大利亚悉尼发生“两虫”污染供水事故,劝告市民饮用煮沸的自来水。 我国卫生医疗界和疾病诊断中,尚未开展“两虫”检验;供水行业,目前除澳门、香港作例行检测之外,只有北京、深圳和上海等供水企业已具备了检测“两虫”的能力。 根据调查资料,贾第虫子包囊粪检结果,北京、甘肃为2.7%,浙江乐清2.5%,沈阳12.5%。隐孢子虫卵囊在南方地表水中检测率达18.8-37.5%。 “两虫”的检验方法基本一致。目前采用的美国USEPA1623方法是标准化的方法,可同时检测“两虫”。该方法的主要步骤为过滤、洗脱、浓缩、分离纯化、荧光显色和镜检。国家级监测站和部分地方中心站只要增添部份相关设备,进行检测技能培训之后,就能开始检测,在逐渐积累经验之后,完全能掌握“两虫”的检测方法。 饮用水中杀灭“两虫”的有效方法只有臭氧和紫外线消毒等少数几种方法,氯消毒难以杀灭“两虫”。当前比较现实和有效的方法,是降低出厂水的浑浊度。美国USEPA研究表明,降低出厂水浑浊度至0.5NTU可大大降低原虫的传播危险,浊度低于0.3NTU,原虫去除率达99%,浊度O.1NTU,去除率达99.9%。 常规水处理降低出厂水的浊度,技术措施和管理是关键。北京、深圳、广州等水司已装备了颗粒计数器,控制滤后水颗粒粒径和数量是控制“两虫”的技术措施之一。 我国供水行业在现有条件下,通过一定的投入,加强运行管理,控制饮用水中的“两虫”,确保供水安全是可行的。 2.3 有机物类 芳香烃和氯化苯类如: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一氯苯等。 这类化合物为化工重要原料之一,在生产和生活用品中含量大,造成环境和水污染越趋严重,其毒性强。均已列入GB3838-2002特定项目中。它们的限值由有阈物质计算而得,其检测方法为CJ/T145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51.1。经过常规水处理,一般均能符合《标准》要求。 丙烯酰胺 在给水处理中,根据原水水质和处理要求,常使用絮凝剂聚丙烯酰胺。饮用水中的丙烯酰胺主要来源于这种絮凝剂。丙烯酰胺是可能致癌物。以无阈值法确定其限值。 检测方法可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71.1气相色谱法。 丙烯酰胺易溶于水,易被微生物分解,一般经过滤后能达到《标准》要求。 环氧氯丙烷 广泛应用于水处理树脂、增塑剂、表面活性剂等。通过给水器材进入饮用水是主要途径。环氧氯丙烷是很可能致癌物。以无阈值法确定其限值。 检测方法可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49.1气相色谱法。 给水器材和管道要严格控制材质。混凝沉淀和过滤一般能使环氧氯丙烷达标。 二(乙-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酯 常用作塑料器材和管道的增塑剂。在水体和饮用水中常能检测到。是可能致癌物。 检测方法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74.1气相色谱法。 通过混凝沉淀和过滤,可以达标. 微囊藻毒素-LR 我国城镇水源约45%为水库、湖泊取水。富营养化是水库、湖泊和部分江河水源的污染标志之一。藻和藻毒素污染是目前供水界关注时课题。 微囊藻毒素-LR主要由淡水水体中发生普遍的微囊藻产生,在细胞内合成,细胞破裂后释放出来。它是最早被阐明化学结构的藻毒素,分子量约1000。 微囊藻毒素,毒性很强,严重损害肝脏。我国江苏海门和广西抚绥农村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原发性肝癌的高发与当地长期饮用含藻高的山塘水有相关关系。 检测方法为酶联免疫法(ELISA)。也可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132.1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需要的标样依赖进口,检测工作受到限制。 常规给水处理不能有效去除藻毒素。目前微囊藻毒素的水处理技术主要为氧化法和活性炭吸附等。 2.4 农药类 《标准》新增加的农药多属于高急毒性的,对人体健康有长期、慢性和潜在致癌性的品种;产量多,使用量大的品种。 甲胺磷高效高毒有机磷杀虫剂,易溶于水,使用广泛,损害人体心、肝脏。检测方法采用石油醚萃取,气相色谱分离,火焰光度或氮磷选择性检测器检测。 秀去津应用广泛的选择性除草剂,可能对人有致癌性,又是内分泌干扰物。WHO采用烷萃取气相色谱配以氮磷检测器测定;美国USEPA方法525(GC-MS)、507(GC,氮磷检测器)、505(GC,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 2,4-滴内吸性除草剂,广泛应用于阔叶杂草的控制。根据摄入剂量和时间,能引起急毒性和慢性毒性,损害肾和肝脏。检测方法可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120.1气相色谱法。 溴氧菊脂是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菊脂类农药之一。对人摄入剂量和时间,引起急、慢毒性,严重的使人昏迷。检测方法可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91.1气相色谱法、92.2高效液相色谱法。 上述农药的去除,常规水处理的作用不大,增加氧化手段可提高去除率。秀去津是高稳定性农药,根据试验研究,催化氧化法能分解秀去津,提高去除率。 2.5 消毒剂副产物类 亚氯酸盐 应用二氧化氯消毒时形成其副产物亚氯酸盐。 摄入亚氯酸盐对人体的影响,研究资料不多,有试验研究认为亚氯酸盐将会使体内细胞中的血红素变化,但在正常范围内,对致癌性不能列入分组。 亚氯酸盐按有阈物质计算确定其限值。 检测常用离子色谱法和腆量法。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115.1采用腆量法。 亚氯酸盐一旦在饮用水中形成,很稳定,去除困难。 投加氯化亚铁可控制亚氯酸盐含量。 卤乙酸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饮用水氯消毒中产生的非挥发性副产物卤乙酸(HAAS)引起美国USEPA高度重视,卤乙酸共有九种,目前能定量分析的有五种,在饮用水中最常检测到的是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 卤乙酸的“三致”作用较三卤甲烷强,致癌风险高于三卤甲烷50-100倍。 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采用有阈物质方法计算确定其限量。 检测卤乙酸,美国环保局USEPA552.2方法,使用液萃取技术,经国内有关水司试用后行之有效。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117.1、118.1气相色谱法。 成都水司对卤乙酸的研究较深入。他们研究认为: 成都自来水中消毒副产物的主要危害来源于卤乙酸;从出厂水到管网转输点,卤乙酸呈上升趋势,从管网入口到管网末梢,卤乙酸变化不大;预氯化产生的卤乙酸占总量的一半,卤乙酸的前体物主要是大分子的腐殖酸和富里酸,混凝沉淀和过滤能去除前体物42.6-63.7%。 溴酸盐 饮用水处理过程中,投加臭氧作为氧化剂和消毒剂时,当水中含有溴离子(Br时,会形成副产物溴酸盐。 溴酸盐是可能致癌物,能损害肾脏。 采用无阈物质推算法,确定溴酸盐的限值。 检测方法采用离子色谱法USEPA3001.1(1997年修订版)。 在水处理中降低溴酸盐较为困难。调整PH值,多点投臭氧、加氨、投加羟基自由基的深度氧化法,均是控制溴酸盐量的方法。 甲醛 水处理中投加臭氧时,要控制其副产物甲醒。WHO将甲醛列为很可能致癌物。采用有阙物质计算确定其限值。 检测方法WHO推荐美国USEPA544高效液相色谱法。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43.1用AHMT分光光度法测定。 2.6 无机物 铊 纯铊是蓝白色金属。在地壳中含量为十万分之三,以低浓度分布在长石、云母和铁、铜的硫化物矿中。矿石开採、冶炼和加工过程中铊溶出流失,污染水体。我国贵州兴义地区是铊污染严重地区。铊毒性强,损害肝脏、肠胃和神经系统。 检测方法为原子吸收法、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时由多种方法富集。也可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102.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铊的水处理实践资料很少。 3 《标准》实施的几个问题 建设部公告(第311号)(2005年2月5日〉《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公告》的发布,标志着由建设部主管的城市供水水质将实施CJ/T206-2005新标准。 3.1 《标准》实施的必要性和适时性 20多年来,我国供水行业一直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该国标己严重滞后于城市供水水源普遍受污染的现状,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民众对安全饮用水的渴望。 今年1月份,胡锦涛主席重要批示:“饮用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高度重视。”今年3月22日至28日的“中国水用”的主题为“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标准》及时颁布和实施将提高饮用水的安全性,保障公众健康。 3.2 《标准》是衡量水质好坏的一把尺子 《标准》对水质的要求,选择的检验项目和限值,充分考虑了卫生指标和公众健康的需要。当前,有部分城市,正在规划和制定当地的水质目标,有的城市2010年以“欧盟水质指令”为目标,有的城市提出自来水要直饮,直饮水以“饮水净水水质标准”为标准。我认为这种水质定位做法都值得商榷。实施《标准》,符合《标准》的水是安全饮用水,可以直接饮用。 3.3 《标准》实施的操作 3.3.1 根据《标准》的要求,及时掌握水中污染物情况比较现实的做法,首先按《标准》常规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中的毒理学指标,运用色质联机(GUMS)分析水源和出厂水的有机物种类,进而查证其毒性和特征,对水质进行“体检”。 3.3.2 为了使用户受水点水质达到《标准》要求,部分出厂水水质项目的控制指标要严于《标准》限值。 城市供水经过管网和二次供水,部分水质指标会变化,水质有所降低。这些项目有:浑浊度、色度、臭和昧、肉眼可见物、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铁、锰、铅和氨氮等。例如:用户水质浊度≤1NTU,出厂水浊度需控制在0.5NTU左右。(当然尽可能降低更好) 3.3.3 处理好《标准》和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45〉的关系 《标准》是GB5749-85的发展和提高。无论对水源水质要求,检验项目数量、限量值、检验频率和合格率要求比GB5749-85提高很多,实施《标准》将促进和提高城市供水水质,提高饮用水的安全性,对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保障公众饮水安全有重要和现实意义。《标准》是建设部行业标准,又是行业内推荐的水质标准,建设部供水行业实施是应该和必需的。 GB5749-85是国家标准,尽管己使用了20年,至今无新国标替代之前,它仍然有效,而且具有国标的法律效力。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时有关部门可以以高于国标的《标准》要求,引导和督促实施,对《标准》和国标GB5749-85不一致的部分,应持慎重态度,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3.3.4 加强和发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国家站和地方网中心站的检测职能,帮助城镇小水司,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水平。 《标准》实施的城市大到直辖市北京、上海,小到建制镇。在经济发展、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相差很大。《标准》对蓝氏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微囊藻毒素LR、卤乙酸设定了检验宽限期,要求2006年6月起检验。建议国家站和部分地方网中心站对新项目的检验及早作好技术和仪器设备准备,率先建立检验条件实施检测。对小城镇水司,既要努力提高,又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提高水质检测能力。不具备检验条件的检测项目,按《标准》要求委托检验。建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规划,部署实施。 对少数项目检验需要依靠进口的标样,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供应部门,畅通供应渠道。 3.3.5 建议部署《标准》后续工作,编制新增项目的检验方法 水质检验,必须有专门要求的统一检验方法。《标准》新项目如两虫、溴酸盐、莠去津等项目,国内供水行业检验工作刚刚起步。在检验中发现一些问题。例如:检验隐孢子虫受原水中藻类的干扰问题;检验溴酸盐采用离子色谱法依据EPA1997年修订版300.1改进淋洗液排除氯离子干扰。莠去津检验方法多,各有优缺点。 检验项目需有配套的检验方法,也是《标准》的完善。 3.3.6 重视并落实非常规检验项目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的出厂水的管网末梢水的月检工作。 建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同卫生监管部门通过调查和检验之后确定需检验的有害物质的项目,并根据变化适时调整检验项目。 3.3.7《标准》7水质安全规定各地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细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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