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接收制度】
1、 每一份送至细菌室的标本做好验收、登记。
2、 核对申请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病历号、临床诊断、标本类型、标本采集部位、采集时间、检验要求是否齐全;标本标签与申请单是否一致;标本是否合格。
3、与临床医生联系说明标本不合格理由,并做好登记。
【标本拒绝的标准】
1、无标签或贴错标签,不处理,与送检医生或护士联系。对于用非损伤方法获得的标本(尿等)要再送一个新的标本。对于由损伤程序而获得的标本(针抽吸物、组织等),要和取样的医生协商后,再处理标本。
2、送检延迟,不处理,提示送检者并要求再送一个标本。所有标本必须立即送交实验室,最好2小时内。
3、不合适的或泄漏的容器,不要处理,通知送检者并要求再送一个标本。
4、没有提供标本所适宜的条件(需厌氧送检的,却需氧送检),不正确的转运温度,不要处理。与送检医生或护士联系,阐明检测要求,要再送一个新的标本。
5、同一天内同一个检测条件的重复标本(血除外),不要处理。
6、有明显污染的标本
7、干涸的拭子标本
8、已固定的标本
9、标本量不足
【标本处理的安全性要求】
1、执行标本采集的所有步骤都必须戴手套、穿试验服,需要的话戴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2、所有的原始标本容器应该是防漏的,并有可进行文字处理的部分。
3、不能将带针头的注射器直接送检,其内容物应移于无菌管内送检。
4、不能将泄漏的标本容器转运到实验室或进行处理。如果要继续进行处理,要通知医生关于容器泄漏的情况,解释如继续操作可能对结果带来偏差,并要求重新送检。
5、所有标本经高压灭菌后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