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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A人事教育司提出执业药师法统稿草案
发布时间 2007/6/27 点击 1569 次
针对近十年来我国执业药师管理实践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合理、有效的管理经验,顺应改革、开放的大趋势,统稿草案向对于现行的职业要是资格制度有许多重要的突破。
1、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由执业药师执业的领域将不再涵盖药品生产领域;
2、对执业药师应具备学历的主要要求,将提高到药学(包括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
3、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工作实践年限要求,将调整为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一年,但明确强调是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房等关键药学技术业务领域实习一年;
4、具有药学(包括中药学)相关专业的,其考试资格、条件和考试科目、内容由sda另行制定;
5、明确提出了应有执业助理药师层次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强调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协助执业药师工作;
6、明确提出了执业药师称谓、业务的独占性,以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7、明确了执业药师关键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8、强调了执业药师现场执业证照公示等要求;
9、顺应政府行政改革的趋势,注意发挥执业药师协会的自律性功能;
10、强调了对执业药师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监督人员执法权力的约束。
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学历要求,专家们主张与国外接轨,将学历要求提高到药学(包括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他们的主张对药学大专学历者,可以先取得执业助理药师之后,再在药学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才准许考取执业药师。对药学中专学历者,则只准考取执业助理药师,而不再准许工作若干年后直接考取执业药师。对药学大学本科毕业考取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工作实践年限,专家学者的一致意见是,将过去规定的三年调整为一年,这一年的工作必须是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实践一年并考核合格。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专业要求,基本取得共识的专家意见是考取执业药师应只限于药学(包括中药学)专业,其他相关专业包括医学、化学、生物、护理等均不应直接考取执业药师。有的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药学教育每年培养的药学专业人才数量有限,而执业药师又需要掌握一定的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因此不应排斥医学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考取执业药师。
[来源:来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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