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文审(2007年006号)
石农〔2007〕40号
石家庄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应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农办发[2005]8号)和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农科发[200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有效期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日止。
附件:《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概念界定
1.5突发事件分级
1.6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决策机构
2.2组织机构
2.3咨询机构
2.4执行机构和职责分工
2.4.1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4.2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4.3发展与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2.4.4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2.4.5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2.4.6环保行政管理部门
2.4.7商务行政管理部门
2.5应急联动机制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
3.1.1研究、试验阶段的安全控制措施
3.1.2进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3.2重点监测地区和监测对象
3.3事件报告
3.4预警
3.4.1事件级别确认
3.4.2事件公布
3.4.3情况通报
4、应急响应与行动
4.1分级响应
4.1.1一级响应
4.1.2二级响应
4.2应急处理措施
4.3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恢复重建
5.3调查总结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经费保障
6.4技术保障
6.5监督检查
6.6责任与奖惩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2预案管理
8、附录
8.1信息呈报格式
8.2信息发布格式
8.3安全控制措施
8.3.1实验室控制措施
8.3.2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控制措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管理,构建预防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应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依法监控、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防范”的原则,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突发事件发生的区域、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确定检测重点、信息发布、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
市、县(市)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转基因生物的安全问题实行实时监控,并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实行层层上报制度,并迅速启动预警、环境保护和医疗救护快速反应机制,由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1.3编制依据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9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农办发[2005]8号)和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转型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农科发[200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概念界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市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相关活动中,突然发生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事件,潜在的风险或安全隐患已转化为现实危害,威胁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1.5突发事件分级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一般两个级别:
(1)重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
(2)一般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对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
1.6适用范围
当在我市境内发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环境危害和人员伤害,需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内更多相关部门配合与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决策机构
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七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的总决策、总协调,按照国家和省农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启动实施重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研究确定一般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启动等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2组织机构
市农业局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局科技教育处、计财处、种植业管理处、环保处、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植保站、农药管理站、土肥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全市局际联席会议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负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行动及后期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实施。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挂靠在科教处),具体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联系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制定的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处理措施;指导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