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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家单位投诉非法测温仪
发布时间 2006/11/11 点击 1507 次
6月6日天津《每日新报》独家刊登了天津质监部门紧急发出追回非法测温仪的通知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新报和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累计接到各种咨询、投诉电话100多个。其中,八家购买了被曝光非法测温仪的企业向质监部门进行了投诉。
6日一早,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投诉电话和本报的新闻热线就铃声不断,许多购买了各种测温仪的用户纷纷打来电话咨询、投诉,当天累计接到电话达到了100多个。质监执法人员对每个电话和用户来访都做了详细的登记。其中,八家购买了这种非法测温仪的企业已经向质监部门正式投诉。在电话中,许多用户还举报了一些类似的产品,质监部门表示将严查到底,以保证用户的利益。
电话中,许多市民还询问应该购买什么样的测温仪。质监执法人员介绍说,测温仪是一种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和对外销售。消费者在购买国产测温仪时,要注意产品是否标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编号,以及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是否清楚、明确。购买进口测温仪,要注意产品是否有中文标志、是否标明中国代理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要索取该产品由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计量检定证明后,才能购买。消费者在购买时,还要注意测温仪的使用范围和用途,避免将工业用途的测温仪用于测试人的体温。因为工业使用的测温仪可能产生比较大的误差,不利于测量人的真实体温。
原文转自仪器信息网
[来源:来宝网【www.labbas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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