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到现在,我国政府陆续组建了一系列全国安防标准化机构和公安部的质检中心,组织制定了大量法规性文件和技术防范产品的相关标准,规范了安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强了市场管理,对于提高安防产品质量、抑制伪劣品进入市场起了积极作用。
目前,使用的国家标准主要有:
一、针对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94)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另外,《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 /T 16676-1996)规定了银行营业场所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是设计、审查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依据。《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 16571-1996)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要求,是设计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依据。
二、报警系统相关的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手动式和被动式)的通用技术要求,是设计、安装、验收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本标准是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
针对安全防范报警系统在实际储存、运输和使用条件下适应性等,《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 15211-94)规定了报警系统各类产品的环境试验要求与方法。《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GB 15408-94)规定了各种防盗报警系统电源装置的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
三、报警控制器及中心控制台的相关国家标准: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规定了用于建筑物内及其周围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和实验要求,适用于有线系统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产生和检验。本标准不包括防盗报警控制器与远程监控站之间系统数据的加载和卸载内容。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 16572-1996)规定了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以下简称控制台)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验收控制台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防盗报警系统中有线传输的报警中心控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