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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检测仪能堵住沈阳“毒菜”吗?
发布时间 2006/11/11 点击 1269 次
(2004-04-01) 来源于阿里巴巴
3月14日、15日,沈阳市两家媒体先后曝光了“有毒韭菜”、“有毒黄花菜”事件,使当地百姓如“惊弓之鸟”。
16日,沈阳市商业局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配备专门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并将每种蔬菜的检测数据挂牌公示。
随即,关于“检测仪+公示牌”合堵有毒菜的消息登上当地媒体的重要位置,并配上大幅照片称:“在爱客家超市放心菜专柜前,店内的蔬菜检测设备和公示牌摆了出来。”
当3天后记者来到沈阳爱客家超市时,却只看到一张写有“本店蔬菜已通过检测,可放心购买”字样的小海报,并未见到检测仪和公示牌的半点踪影。
沈阳市商业局内部人士解释说:实施“检测仪+公示牌”制度,是为了重拾百姓“消费信心”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
全城通缉“有毒菜”
3月15日,沈阳市有史以来最大的有毒食品案被曝光。在某市场库房里,沈阳市卫生监督所一次查获有毒黄花菜24.5吨,数量相当庞大。由于暂时未能追查到这批黄花菜的货主,目前尚不能确定有多少“有毒黄花菜”还流散在市场上。据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类似的有毒菜可能全省各市都有销售,相关部门将尽快对其进行“通缉”,以将“伤害”范围减至最小。
国家对每公斤黄花菜中的二氧化硫含量有严格规定,绝对不能超过0.05克。但此次查获的这批有毒黄花菜,其二氧化硫残留物严重超标近200倍。专家指出,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蔬菜会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人们食用后会感觉咽喉灼痛、烧痛,严重者将出现肺水肿甚至窒息,造成生命危险。
事实上,在这起沈阳有史以来最大的有毒食品案“东窗事发”之前,当地百姓的餐桌安全就已经频频亮起了“红灯”。11日,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已经在铁西区鑫奇天然食品经销处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20多倍的“有毒黄花菜”。14日,省消协发布“红色消费警示”,称沃尔玛、乐购、爱客家、大福源等5家百姓普遍信任的大型超市的货架上出现了“有毒韭菜”。
一起起“有毒菜”的大白于天下,难免使当地百姓如“惊弓之鸟”,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吃什么、还有什么能吃,甚至有些草木皆兵。“你千万不要买那种大个儿的猕猴桃,听说那都是上过膨大剂的。”“别以为新鲜的海产品就没事了,据说有的还通过福尔马林浸泡来保鲜呢。”……
民以食为天。但煮饭碰上了“毒大米”,买菜拎回了“农药菜”,这类事情经常发生,使老百姓和相关政府部门都不得不重新审视“餐桌安全”。于是,16日,沈阳市商业局下达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立严格的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制度和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并以家乐福超市、十二线批发市场、北行农贸市场等25家经营单位为试点,由商业局统一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对每种蔬菜的检测数据,则要求商家挂牌公示,让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蔬菜有知情权。
负责下发这个“紧急通知”的沈阳市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金处长承认,商业局之所以做出如此迅速的反应,的确是因为受到了媒体和外界的一定压力。但他同时强调说,这也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买菜多了公示牌
对于商业局用“检测仪+公示牌”合堵有毒菜的举措,百姓大多拍手称快,表示非常愿意亲自检测蔬菜农药含量是否超标。虽然有些麻烦,但这样更放心。媒体更是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在当地当天的报纸上均刊登着大幅照片,照片说明中写道:“在爱客家超市放心菜专柜前,店内的蔬菜检测设备和公示牌摆了出来。”
但在照片刊发后第3天记者亲临爱客家超市时,却未发现检测仪和公示牌,只看到蔬菜专柜的旁边张贴着一张海报,上面有“本店蔬菜已通过检测,可放心购买”字样。
服务员告诉记者,农药检测仪是超市进货时由超市检验人员使用的,消费者不能使用。这位东北大姐快人快语:“如果把检测仪放在卖场里让消费者亲自检测,则势必要配备一名专门的检测人员,那得添多少麻烦呀,还多养了一张吃饭的嘴。”而在“紧急通知”里记者看到,有明文规定“要求各单位要配备专职的检验检测人员。”
爱客家超市一位管理蔬菜的部门经理则解释说,仪器的使用有一定复杂性,怕消费者在使用时会损坏机器。
沈阳市商业局的金处长说,仪器的使用比较简单,只要取一点蔬菜样品贴到试剂上,再放进检测仪里,几分钟后看其是否变色就可判断出农药残留是否超标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由商业局统一配置的检测仪,其价位并不高,只要2200元一台,但它使用的试剂比较贵,一片试剂只能用一次,每片得1.3元钱。我们不妨来算一笔账,如果某人去超市买一棵白菜一共花2元钱,他如要求检测,那么试剂得用去1.3元,加上机器损耗、检测人员的服务费用,怎么不也得2元钱,这样亏本的买卖谁会愿意做?可想而知!
至于为什么超市没有将检测到的蔬菜农药残留是否合格的具体数据进行公示,则不得而知。是根本就没有认真进行检测,所以无法提供具体数据?还是专业性太强,怕消费者看不明白?金处长表示,超市这样做是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
在超市蔬菜卖场里,一位赵阿姨告诉记者,她有一天也要求亲自检测,结果碰了壁。没办法,既然检测仪“保护”不了自己,那就只好学着自己保护自己。赵阿姨说,她买菜有几条“铁”规矩:买菜之前要用鼻子闻闻是否有异味,有异味则坚决不要;蔬菜洗净后必须要用水浸泡上一个小时,最好再用开水烫一遍,否则就不吃;肉类都在大超市里购买,包装上要能找到产地和厂名;多买一些距离地面较近、叶少的蔬菜,有些危险系数高的蔬菜种类干脆不吃……等等。赵阿姨还说,这年头,规矩是越来越多了。
食品专家则称,市民在判断蔬菜是否安全时有自己的经验和标准,但这种标准和经验却未必就是正确和保险的。比如人们往往认为有虫眼儿的菜一定没打农药,其实不然,因为有的菜农是发现有虫子后才使用农药的。对农药残留是否超标,最可靠的办法只能是用仪器检测。专家还提醒人们,农药残留蔬菜上市有两个高峰期:一是5月至7月,天热虫多,菜农要时常打药,而且这个季节菜比较少,菜农往往将打药不久的菜推向市场;二是11月至12月,天空基本无雨,蔬菜大量上市,农药残留菜也比较多。
检测仪只是“商业手段”
此次沈阳市商业局为25家单位统一配备的“农药残留速测仪”,是深圳一家公司生产的产品。当记者向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询问是否熟悉速测仪的使用,又是否了解为什么选用这个品牌的速测仪时,这位工作人员很茫然地说:“我怎么会了解,这还不是领导说了算。”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生产此类检测仪的厂家有8家左右,而沈阳市选用的这个品牌属于较低价位的产品。在消费品流通处办公室的角落里就堆着几台检测仪,记者看到包装盒比较简易。
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生产的检测仪都是参照的“国内标准”,而我国农残标准是2000年以前制定的,涉及农药项目少,虽然2001年农业部对国标进行了调整,但仍要比“国际标准”宽松很多,所以参照“国内标准”生产的检测仪对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衡量标准,要比国际标准更“仁慈”一些。
在广东省的一些发达地区,为了更加有效地把守“餐桌安全”,商家常常购买台湾生产的检测仪。据说,这些由台湾生产的检测仪要高于“国内标准”、接近“国际标准”。
“检测仪除了是防毒卫士,也是一种商业手段,所以检测结果并不受法律保护。”金处长说。
原来如此。一切不过是为了达到重拾百姓“消费信心”的商业目的。
防线前移“把守”餐桌安全
事实上,商家的检测已经是农产品的最后一道“关卡”了。在过去,我们往往比较重视后面的环节;但现在,“源头安全”这个词汇正在业内流行。“从源头上保障餐桌安全”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
金处长告诉记者,要将“防线前移”,从源头开始把好各道关口。
所以,在沈阳,除了商业局正在积极筹备将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启动的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其他相关部门也在行动。如农业部门制定出给蔬菜“减药”的具体计划,通过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控制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代替农药的使用。到今年底,农药用量要比现在减少30%以上,而且农药经营也将实行准入制度,无证的农药经销商和违法使用不符合标准农药的农民将受到处罚。除了农药减量,还要检测种植蔬菜的土地是否有污染,沈阳市环保局今年底将对600万亩种植食物的土壤进行环境监测,它占总种植食物土壤面积的80%。
一位超市采购负责人也有同感,他说,为了保证源头安全,小到一棵葱,大到整只活鸡,我们都要尽可能地亲自寻找安全供货源。“如果只是和中间商接触,则很难保证出售的农产品的安全性。毕竟,安全和卫生是超市农产品的基本定位。”
而在商家寻寻觅觅的同时,“源头”的生产者们也明白了“无公害”3个字的含金量,他们开始努力去维护源头的洁净。
此刻,我们暂且不去思量“有毒韭菜”、“有毒黄花菜”引发了怎样的信任危机,也不去计较“检测仪+公示牌”制度是不是在作秀。毕竟,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已经开始了这场艰难的“餐桌安全保卫战”。
惩罚岂能总是“小儿科”
在“紧急通知”中,有一条规定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为了保证公示的可信度,“一旦发现经营单位向市民提供假信息将对其进行处罚。”
至于如何处罚,金处长却对记者说,还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他认为,那是质量监督部门的事,商业局管不着也管不了。
专家指出,农药是一种敏感的物资,其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如工商、技术监督、环保部门等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协调,为各自利益关系相互“打架”、推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据统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万人至4万人,而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人至40万人。
法律监管的相对空白纵容了这个庞大数目的增长。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虽然对农产品有相关规定,但由于该法规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实行中常常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比如对当事人的处罚额度,按照该法律,只能对当事人处以货值30%的罚款。对于菜场上众多卖菜的小商贩来讲,按10斤白菜价格的30%对其进行惩处显然是不能引以为鉴的。而对于超市、批发市场比较集中的地区,执法人员多数也只能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对问题产品及时就地销毁。相比起诱人的利润,这种惩罚对经营者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也难怪一些经营者要屡屡以身试法了。
在已经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广西代表团的代表曾向大会提交议案,呼吁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建议严格追究生产、贩卖有害农产品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检测体系进一步健全并形成制度化,防止有害、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
代表们表示,农产品是市民的“生命线”,而且一方餐桌连接着农村和城市,催生出近万亿元的“餐桌经济”。亿万务农种田的农民靠这个巨大市场获得可观收益,“餐桌经济”已成为农民提高收入的主要增长点。餐桌污染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抑制了消费需求,使农田到餐桌的产业链出现裂痕,进而会给农民的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切不可小视。从这个角度讲,让群众吃上“放心饭”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拿出过硬的办法抓出成效。(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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