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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655-2002《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8655-2002《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针对汽车电子/电气零部件可能采取的测量方法,规定了若干限值。它们是:
1. 如果汽车电子/电气零部件安装在汽车上进行试验,即整车试验,则依据标准第8条车载天线接收到的发射的测量-测量方法进行布置和检验,且依据标准第9条车辆辐射骚扰限值进行测量结果的判定。标准第9条针对骚扰源类型(宽带连续型/宽带短时型/窄带)、检波方式(峰值/准峰值)以及被试样品是否是点火系统这三个条件,共提出了6条限值。雨刮器电机、闪光继电器、暖风电机均属于非点火系统样品,宽带连续型骚扰源,理应使用统一的准峰值扫描限值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该限值是唯一的。
2. 如果汽车电子/电气零部件安装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即台架试验,则依据标准第11条零部件/模块的传导发射和标准第13条零部件/模块的辐射发射进行试验布置和检验,且依据标准第12条零部件传导骚扰限值和标准第14条零部件辐射骚扰限值进行测量结果的判定。由于本文前述第1款的类似原因,标准第12条和标准第14条也规定了多条限值,并且对限值进行了等级划分,用于区分被试样品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优劣程度。从理论分析,能够达到较高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等级的要求的样品,一定具有与整车更佳的匹配效果,整车试验通过的机率会更高。因此,被试样品的测量结果达到哪几级限值,就以该级限值来判定,如果达不到任意一级限制要求的样品则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