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网 2012/5/21点击1326次
我国化学品储存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区共有各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14个,其中生产企业81户、使用企业16户,经营储存企业17户,因此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是十分必要的,否则会造成巨大的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 5月14日晚上7时多,宝安区西乡街道钟屋社区居委会附近一间铁皮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起火的铁皮棚里,近百个大小不等的塑料桶装满甲基苯丙、三氯化铁等有毒化学物质。幸亏消防人员及时将火扑灭。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监管http://www.mroyi.com/goods-4510.html
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必须及时办理,否则依法处理;
三、不得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四、是严格对承诺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安全监管。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交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中应注明“不储存”。
五、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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