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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上半年节能降耗工作总结

来宝网 2012/9/14点击3922次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确保“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根据沧发改环资[2012]123号文件《沧州市节能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基本国策和全市节能工作大会精神,坚持发展与节能同步、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依托,以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为重点,以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明确目标

根据《沧州市节能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我市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分层次召开会议,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狠抓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地税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发改局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形成了对全县节能降耗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三是多次召开了由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耗能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吸纳基层一线的节能意见及建议,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了对全市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认真对高耗能企业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按照沧州市《关于节能重点企业报送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通知》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节能目标分解情况表,我市确定了玉晶、宏业、天纶、三井、火柴厂5家年耗能总量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发改局与企业签订了“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目前,大部分企业按照企业制定的节能规划,积极展开各项节能降耗工作。宏业集团大力引进先进技术,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将“节能、降耗、环保、增效”作为技术创新与改进工作的方针。为节能耗材,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购进一批节能降耗设备,如淘汰焙烧炉改用煤气发生炉,一年可为公司节省340吨煤;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使用树脂砂处理再生线,通过对树脂砂铸铁平板的处理,再二次使用,既节材降耗,又为公司节省了生产成本,此项可为公司节约近10万元。截止20126月底,标准煤综合能源耗为1056吨,仅占2010全年综合能源耗的33%。三井集团通过淘汰能耗大的设备,更换节能型新设备在节能降耗方面有了一定的效果,上半年耗煤1735吨,工业生产总值2882万元,2011年上半年耗煤1967吨,万元产值综合能耗0.672007年上半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去年下降10%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在节能降耗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建设节能型社会的要求相比,差距还较大,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缺少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二是节能改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大部分企业受自身条件限制,有心无力;三是节能管理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主体有待进步明确。

四、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着力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支持企业应用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淘汰高耗能设备,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整体竞争力。建立健全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制度,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

二是大力研发、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校企结合,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帮助企业解决节能降耗技术问题;通过组织企业参加交易会、博览会等技术平台,推广应用节能型技术、新产品;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应用国内外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建立节能降耗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和政府采购等手段,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审批制度,对能耗超标的项目不予审批或核准、备案。对现有企业落后的高耗能生产能力,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坚决予以淘汰。加大对《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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