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网 2010/9/8点击1634次
医院是否可代签紧急手术
近日,卫生部出台了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范》明确指出,在患者家属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医院可“先斩后奏”,为手术签字以抢救患者。然而对于此项新规,无论是医生还是百姓都各有顾虑。请关注——
卫生部近日出台的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从3月1日起实施。除规定与病历书写有关的内容外,《规范》明确指出:“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手术灯、手术无影灯、手术床、电动手术床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规范》中虽寥寥数语,却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声音认为,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先斩后奏”,值得推崇;但也有人担心新规定可能被个别无良医生滥用,认为《规范》还须对一些“模糊地带”进行细化和界定。
医生、百姓各有顾虑
北京天坛医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脑科大夫表示,这项规定从操作上来讲对患者是有好处的,以前确实出现过没有人签字医生不敢动手术的例子。但这条规定对医生来讲并不有利,因为医生会担心做了好事反而出现意外,被患者家属要求承担责任。
不少民众对《规范》态度十分谨慎。从事教育行业的林小姐表示,尽管国家出台此项规范是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但在具体做法上,普通百姓还有很多顾虑。“在可以保守治疗的情况下,医院是否会直接签字手术?医生会不会滥用权利牟利?这些我们都需要有明确说法,也就是要界定手术的必要性。”
江苏省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朱海琴说:“这项规范更多是站在患者立场上考虑的,体现了生命第一的原则,如果做得好,是能让百姓称赞的事情。但也有对医生不利的因素,在生命危急情况下做的手术风险较高,有些老百姓不了解手术情况,如果患者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在术中出现意外,家属反而可能责怪医生。这样就会好事变坏事,对院方不利。”
而在某公关公司工作的魏先生则担忧这样的规定会使得患者和家属更加没有知情权,“如果手术出现意外,品德差的医生有可能推卸责任,将医生的责任问题转嫁到患者的身体状况上去,而患者家属无法追究医生责任。”
代签有标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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