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网 2010/4/16点击2399次
煤炭含硫量测定仪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2.33:543
.062:546.22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214—83
代替214—77
国家标准局1983-11-28 发布 1984-10-01 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中全硫的测定。
本标准包括三种测定煤中全硫的方法,即重量法、库仑滴定法和高温燃烧中和法。在仲裁分析时,应采用重量法。
1 重量法(艾士卡法)
1.1 方法要点
将煤样与艾氏剂混和,在850℃灼烧,生成硫酸盐,然后使硫酸根离子生成硫酸钡沉淀。根据硫酸钡的重量计算煤样中全硫的含量。
1.2 仪器设备
1.2.1 分析天平:精确到0.0002g。
1.2.2 箱形电炉:附有热电偶高温计,能升温到900℃,并可调节温度,进行通风。
1.2.3 瓷坩埚:容量30mL 和10~20mL 两种。
1.3 试剂
1.3.1 艾氏剂:以2 份重的化学纯轻质氧化镁(HG3-1294—80)与1 份重的化学纯无水碳酸钠(GB 639—77)研细至小于0.2mm 后,混合均匀,保存在密闭容器中。
1.3.2 盐酸(GB 622—77):化学纯,比重1.19,配成1∶1 水溶液。
1.3.3 氯化钡(GB 652—78):化学纯,10%水溶液。
1.3.4 甲基橙(HGB 3089—59):0.2%水溶液。
1.3.5 硝酸银(GB 670—77):分析纯,1%水溶液,储于深色瓶中,并加入几滴硝酸。
1.4 试验步骤
1.4.1 于30mL坩埚内称取粒度为0.2mm以下的分析煤样1g(全硫含量超过8%时称取0.5g)(称准到0.0002g)和艾氏剂2g,仔细混合均匀,再用1g 艾氏剂覆盖(艾氏剂称准到0.1g)。
1.4.2 将装有煤样的坩埚移入通风良好的箱形炉中,必须在1~2h 内将电炉从室温逐渐升到800~850℃,并在该温度下加热1~2h。
1.4.3 将坩埚从电炉中取出,冷却到室温,再将坩埚中的灼烧物用玻璃棒仔细搅松捣碎(如发现有未烧尽的煤的黑色颗粒,应在800~850℃下继续灼烧30min),然后放入400mL 烧杯中,用热蒸馏水冲洗坩埚内壁,将冲洗液加入烧杯中,再加入100~150mL 刚煮沸的蒸馏水,充分搅拌,如果此时发现尚有未烧尽的煤的黑色颗粒漂浮在液面上,则本次测定作废。
1.4.4 用中速定性滤纸以倾泻法过滤,用热蒸馏水倾泻冲洗三次,然后将残渣移入滤纸中,用热蒸馏水仔细冲洗,其次数不得少于10 次,洗液总体积约为250~ 300mL。
1.4.5 向滤液中滴入2~3 滴甲基橙指示剂,然后加1∶1 盐酸至中性,再过量加入2mL 盐酸,使溶液呈微酸性。将溶液加热到沸腾,用玻璃棒不断搅拌,并滴入10%氯化钡溶液10mL,保持近沸状态约2h,最后溶液体积为200mL 左右。
1.4.6 溶液冷却后或静置过夜后用致密无灰定量滤纸过滤,并用热蒸馏水洗至无氯离子为止(用硝酸银检验)。
1.4.7 将沉淀连同滤纸移入已知重量的瓷坩埚中,先在低温下灰化滤纸,然后在温度为800~850℃箱形电炉内灼烧20~40min,取出坩埚在空气中稍加冷却后,再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5~30min),称重。
1.4.8 每配制一批艾氏剂或改换其他任一试剂时,应进行空白试验(试验除不加煤样外,全部按本标准第1.4 条试验步骤进行),同时测定2 个以上,硫酸钡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不得大于0.0010g,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空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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